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方案出臺 國內綠色再生鋁發展將提速
11月15日,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《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方案》)。
《實施方案》提出,“十四五”期間,有色金屬產業結構、用能結構明顯優化,低碳工藝研發應用取得重要進展,重點品種單位產品能耗、碳排放強度進一步降低,再生金屬供應占比達到24%以上。“十五五”期間,有色金屬行業用能結構大幅改善,電解鋁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達到30%以上,綠色低碳、循環發展的產業體系基本建立。確保2030年前有色金屬行業實現碳達峰。
《實施方案》要求,要以優化冶煉產能規模、調整優化產業結構、強化技術節能降碳、推進清潔能源替代、建設綠色制造體系為著力點,提高全產業鏈減污降碳協同效能,加快構建綠色低碳新發展格局,確保如期實現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。
《實施方案》提出6個方面保障措施。一是加強統籌協調。明確各有關部門、地方政府、行業龍頭企業職責分工,強化貫徹落實。二是強化激勵約束。實行差別化政策,支持企業開展綠色低碳技術攻關和改造升級。三是加強金融支持。鼓勵金融機構利用融資、債券、期貨、基金等多種金融手段,推動綠色低碳項目落地和企業可持續發展。四是健全標準計量體系。逐步完善碳排放相關的核算核查、評價、技術、管理服務等標準和計量體系,制修訂重點品種能耗限額標準。五是完善公共服務。建設有色金屬行業綠色低碳發展公共服務平臺,鼓勵企業組建低碳發展聯盟,推動協同降碳。六是加強示范引導。發揮企業和園區等試點項目的引領帶動作用,推廣經驗做法,為行業綠色低碳發展營造良好環境。
筆者認為,《實施方案》將主要在三方面影響有色金屬行業。一是強化電解鋁產能總量控制,研究減量化置換,從總量上控制碳排放。《實施方案》要求,繼續堅持電解鋁產能總量約束,研究差異化電解鋁產能減量置換政策,壓實地方政府責任,將嚴控電解鋁新增產能納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重要內容。筆者認為,國內電解鋁產能“天花板”的要求將進一步強化,一方面,前期電解鋁產能等量置換有望逐步轉向減量置換,從總量上有進一步壓減的趨勢;另一方面,把控制電解鋁產能納入生態環保督查,進一步強化對于電解鋁產能的控制。考慮當前國內電解鋁建成產能4450萬噸/年,幾乎觸及國內電解鋁4500萬噸/年產能“天花板”,電解鋁供給側的剛性進一步凸顯。
二是優化產業結構,加強清潔能源替代,在生產過程中降低碳排放。《實施方案》要求,到2025年,鋁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%以上,完善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,引導電解鋁等主要行業節能減排,加速低效產能退出。同時,嚴禁建設燃煤自備電廠,推動電解鋁行業從使用自備電向網電轉化,力爭2025年和2030年電解鋁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分別達到25%和30%以上。筆者認為,《實施方案》要求從生產過程和能源來源兩個方面,全方位地推動電解鋁產業鏈節能減排,有望進一步壓制火電鋁的供給,促進綠色能源生產鋁,利好當前在水電區域布局以及積極提升綠電比例的電解鋁企業。
三是完善回收體系,發展再生鋁產業,從源頭上減少碳排放。《實施方案》提出,要完善回收和綜合利用體系,建立資源綜合利用基地,布局區域回收預處理配送中心,提高保級利用水平。到2025年,再生鋁產量達到1150萬噸,并研究將有色金屬重點品種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。筆者認為,再生鋁減排優勢明顯,單位碳排放僅為原鋁的2%,再生鋁對原鋁的應用替代將有效地從源頭上減少碳排放。
中國電解鋁供給側迎來轉變,國內綠色再生鋁發展有望提速,電解鋁增量產能將轉移“出海”。國內鋁行業實現能源低碳轉型的需求日益強烈,考慮再生鋁節能減排的優勢,筆者認為,再生鋁產業景氣度有望加速提升。考慮到我國目前面臨的產能“天花板”,印尼的鋁土礦資源以及區位優勢明顯,我國鋁企業相繼在印尼布局鋁產業,預計印尼有望成為承接我國鋁產業鏈的主要國家之一。